9月11日,《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管理辦法》和《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后補助試行辦法》正式發布。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新政中,廣州市將對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進行認定獎勵和補助獎勵。其中,每個孵化器認定獎勵累計最高200萬元,每個眾創空間認定獎勵累計最高50萬元。每家孵化器的年度評價獎勵累計最高300萬元,每家眾創空間的年度評價獎勵累計最高40萬元。
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管理辦法的政策
一、整合了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管理文件,以《管理辦法》作為統籌管理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管理依據。
二、更加注重科學性和操作性的結合。設置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登記、市級孵化器認定條件時結合我市孵化載體的發展實際和過去實施過程中的經驗,減少比例數值的指標,簡化操作。
三、充分對接國家和省的相關文件,修改了“在孵企業”、“畢業企業”的相關定義,確保各級數據統計的一致性。
四、參考國家級孵化器運營評價、廣東省孵化器和眾創空間運營評價情況,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績效評價的結果明確為A、B、C、D四個等級,并明確了各等級數量情況。辦法中刪除了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每年根據國家和省的年度評價指標結合廣州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發展導向和發展情況在后續相關通知中發布。